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出席国家组织研究生全省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复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述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当初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院校、成人院校、普通院校举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路教育届时可结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院专科结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结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投档当初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学院专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结业生,按专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分考取。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省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下述规定执行:
1.报名出席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名)。
2.报名出席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方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考取)。
3.报名出席社会工作硕士(社会工作(035200))、艺术硕士(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085211)、化学工程(085216))、金融硕士(025100)、临床医学硕士(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某些方向不接收),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见《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经大专结业中学(具有举办推免工作资格的院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出席复试。规定截至日期前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出席全省联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考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将加盖私章的《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中学所在省(区、市)的报名点代办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市(区、市)的报名点代办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考:
1.网上报考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填报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也不得再更改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