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发布公告,保障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权益,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切实保护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的原创内容。
关于切实保障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权益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部〔2016〕2号)明确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2018]8号)明确要求各地高校要加强对校园招聘活动的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机构、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72号)明确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的监管,禁止发布含有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为同等学历、不同培训方式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根据以上三个文件的要求,用人单位在我校发布就业信息时,严禁发布歧视性的招聘信息,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的审查,切实保障研究生的就业权益。
中国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8月27日
原标题:《关于切实保障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权益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yjsjob.uestc.edu.cn/coread/getnotice.action? id=ff 8081816 CD 41425016 ce 038 AFB 5019 e
所以是“关于切实保护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权益的通知”的原创内容,更多就业信息可在考研网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