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继续优化结构,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坚持同一个标准,实现协调共享发展。继续深化人才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核,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学生素质。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和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的具体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组织考生复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投诉,及时妥善处理,并公开相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培训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学生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划定本单位复试成绩。分数线既要有总分又要有单科要求。各类别、学科、专业复试成绩不得低于国家线(国家线公布后,低于国家线的,调整为国家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考虑生源不足的科目和专业调整生源,划定复试分数线。
(三)“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见附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成绩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另行公布。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训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自己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2)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9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由各培训单位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考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资格考试准考证。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由培训单位按照学校财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
4.复试时间在樱花开放期间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进入校门。预计樱花开放期间学校参观人数较多,请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加复试。